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及内蒙古环科园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中国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公司硫磺回收装置双系列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公司硫磺回收装置双系列改造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中国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公司厂区内和厂区外。 项目建设性质:本项目属于中国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公司改扩建项目。 项目简介:新建1套8000t/a的硫磺回收装置,新建装置与原有5000t/a硫磺回收装置互为备用,处理来自酸性水汽提和溶剂再生的酸性气。其中制硫采用部分燃烧+二级克劳斯转化工艺,尾气处理采用常规还原-吸收工艺,尾气焚烧与原有5000t/a硫磺回收共用,烟气通过碱洗设施后排放,保证烟气中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达到环保标准。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通讯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 联 系 人: 韩福录 联系电话:0471-3351067电子邮箱:hanfl@petrochina.com.cn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环科园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园艺所72号。 联 系 人:杜鹃 联系电话:0471-2236015 电子邮箱:810160795@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工作程序: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交流——环境现状监测——报告编制——专家技术评审——报告修改——报批(环保部门)。 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从建设项目的“产业政策相符性”、“区域规划相容性”、“厂址选择可行性”、“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以及“环境风险”、“公众参与”等角度,分析论述本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关心程度和所持态度以及公众关心的主要问题,听取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使项目的设计建设更加合理和完善,期望有关公众积极参与本次公众调查。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主要事项为:了解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公众对本项目的其它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公示时间 2019年1月31日至2019年2月2日,连续3个工作日。 具体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见网址:http://ztpd.nmgnews.com.cn/system/2019/01/29/012645251.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