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记者从内蒙古交通厅获悉,近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超限检测站(点)设置和优化方案》(简称《方案》)印发,内蒙古将新设公路超限检测站69个、公路超限检测点41个,撤销公路超限检测站44个。 据悉,2003年至2016年,全区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累计批复的超限检测站(卸载点)共138个,其中建成投入使用的116个。因路网的进一步完善和公路的不断改扩建,部分超限检测站(卸载点)已停止使用,目前,内蒙古正常运行的超限检测站(卸载点)共65个。 《方案》结合本区域路网结构、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分布、执法力量部署等实际,分类规范和强化普通公路、高速公路、货运源头等区域联合执法。通过优化布局和站点功能,逐步建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互相衔接、控制严密的干线公路综合治超网络,实现对重点货源地、重要出口路、主要路网通道的有效管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