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了解到,2018年,自治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孤儿升入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由原一次性发放调整为分年度发放。截至目前,内蒙古已建立起“普惠、助困、奖优、引导”复合型资助模式,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各个教育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据介绍,内蒙古的学生资助工作做到了“三个全覆盖”,即各个教育阶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确保内蒙古“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不让一个家庭因学返贫”目标的实现。2018年,全区累计资助各级各类学生516.8万人次,资助金额56.56亿元。其中:各级财政投入44.32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78.3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9.53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16.85%;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2.71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4.79%。全年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8.47万人,落实资助资金3.08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