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月25日召开的全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去年,内蒙古共发生森林火灾104起,受害森林面积6265.5公顷,火灾次数、面积较2017年分别减少41.6%、64.2%;发生草原火灾16起,受害草原面积1695.7公顷,火灾次数、面积较2017年分别减少27.3%、21.3%;成功堵截蒙、俄境外火27次。今年,各地各部门要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各级防火部门要24小时值班值守,全面监控火情火灾,严格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杜绝瞒报、谎报等行为,确保不发生人为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事故。 森林草原火灾是我区自然灾害的主要灾种,全区103个旗县和31个国有林业局,几乎全部被国家列为火险高危区和高风险区。每年平均发生火灾100多起,每年有上万公顷森林草原因灾受害,重特大火灾也时有发生,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特别是近年来气候变暖趋势明显,封山育林、森林禁伐使林下可燃物积累加快,节后祭祀扫墓、野外旅游、农牧业生产用火等火源管理难度加大,以及蒙古、俄罗斯境外火的威胁,这些都对我区森林草原防火形势构成了挑战。因此,各级国有林业局、林场、农牧场、自然保护区、旅游景点、森林公园、输油输气等重点防火单位作为防火主体,要落实好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决不允许各经营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做甩手掌柜。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全面实施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户户签订保证书,对因防灭火责任不落实,火灾隐患不整改、组织扑救不得力、隐瞒火情不报告等渎职失职行为,导致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公开通报。对森林草原火灾频发的地区,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将及时予以约谈或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