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结束后,考生们紧绷的神经是不是全放松下来了?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考生,考试结束后到填报志愿前的这段时间,考生和家长一定要仔细阅读拟报高校招生章程,做到心中不慌。 据了解,高校招生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招生章程内容经主管部门核定后方能向社会公布。 招生章程的内容主要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其中,录取规则是招生章程的核心内容,录取规则主要分为专业志愿清、分数清、分数级差和1:1范围内专业志愿清。 考生可通过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省级招办门户网站或官方微信、招生高校门户网站或官方微信等方式查询招生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