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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中小学营养配餐有了内蒙古标准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作者:编辑3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5-19
摘要:该标准规定,营养配餐中,一日三餐应向学生提供谷薯类、新鲜蔬菜水果、鱼禽肉蛋类、奶类及大豆类等四类食物,谷薯类包括各种米、面、杂粮及薯类等。

  连日来,有关呼和浩特市中小学营养配餐的话题热度不减。据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消息,6月初,呼和浩特市中小学营养配餐工作将做到城区小学全覆盖。那么,在呼和浩特市中小学营养配餐工作逐步推进的过程中,对于每餐的“营养”是否有了恒定的标准?对此,内蒙古烹饪餐饮饭店协会团餐委员会在近日根据国家团餐标准制定了《内蒙古中小学营养配餐标准》,昨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据悉,该标准规定,每餐的合理搭配是确定学生餐质和量的重要因素。质的方面,学生餐的各种食物的营养成分和菜品风味决定了质的水准。以处于青春发育期的中学生为例,蛋白质每日应达到60g-75g,其中优质蛋白质应占40%-50%,故膳食中应有足够的动物性食物和大豆类食物;维生素A、D、C、B族及钙、磷、锌、铁等矿物质对于青少年的脑体发育具有重要作用。也应充分供足,学习紧张时期,如考试时应考虑到蛋白质、维生素A、C和B族维生素的消耗会增加,配餐时可适当增加鱼、瘦肉、肝、牛奶、豆制品、新鲜蔬菜和水果等食物。量的方面,每餐中的各种食物的总重量,决定了量是否充足,以中学生每日午餐为例,除了汤品外,中餐食物总摄入量不少于500g,小学生视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该标准规定,营养配餐中,一日三餐应向学生提供谷薯类、新鲜蔬菜水果、鱼禽肉蛋类、奶类及大豆类等四类食物,谷薯类包括各种米、面、杂粮及薯类等。大豆类包括黄豆、青豆和黑豆等,大豆制品以干黄豆计。食物数量均为可食部分生重。其中,在谷薯类配餐中,要避免长期提供同一种主食。蔬菜水果类配餐中,每天至少提供4种以上新鲜蔬菜,只供午餐的学校至少提供3种以上新鲜蔬菜,保证一半以上为深绿色、红色、橙色、紫色等深色蔬菜,并适量提供菌藻类(禁止使用野菜、野生菌)。每天提供至少1种新鲜水果。

  记者从内蒙古烹饪餐饮饭店协会团餐委员会了解到,《内蒙古中小学营养配餐标准》的制定,对于学生餐的种类、重量等都有了具体要求。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营养配餐项目负责人马波表示,该标准的制定有助于学生家长对于营养配餐的了解,有助于学生身体成长的所需营养,让配餐企业对于营养餐的制作也有了统一标准。接下来,我市营养配餐工作也将根据这一标准进行具体实施。(记者许婷)

责任编辑:编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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