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9年3月至2020年5月,我区检察机关共收到群众信访件13059件,均做到了7日内“应回尽回”“能回尽回”。通过这项工作,重复信访的比例明显下降,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据了解,“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是指检察机关在收到群众来信、来访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是否需要补齐相关材料以及移送其他有关单位处理的程序性回复,就是说,收到群众来信后,在7个工作日内经过审查要给信访群众一个回复,即信访件是否属于检察机关管辖,如果属于其他机关管辖的,要及时移送,并告知信访群众您的来信已收到,现在是如何处理的,是检察机关办理,还是交其他有管辖权的机关办理。对于符合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在3个月之内向信访群众答复办理结果;有些案件比较复杂,3个月不能办结,要在三个月后每个月向信访群众答复办理进展情况。 2019年3月至2020年5月,我区检察机关共收到群众信访件13059件,均做到了7日内“应回尽回”“能回尽回”。通过这项工作,重复信访的比例明显下降,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