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开幕并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63人,出席本次会议的57人,符合法定人数。 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那顺孟和,副主任王波、李荣禧、廉素、张院忠、和彦苓,秘书长施文学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张韶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列席会议。 通过会议议程后,会议听取了张韶春作的关于提请任免职人员情况的说明;听取了廉素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武国瑞、毕力夫分别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公路条例(草案)》和《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龚明珠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自治区司法厅厅长郝泽军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耕地保养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听取了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纯杰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云建东作的关于《呼和浩特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说明;听取了呼伦贝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立新作的关于《呼伦贝尔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说明;听取了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志刚作的关于《通辽市蒙医正骨保护条例》的说明;听取了赤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邹德华作的关于《赤峰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的说明;听取了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祁毕西勒图作的关于《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的说明;听取了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闫鹏作的关于《巴彦淖尔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条例》的说明。 会议还听取了李琪林作的关于全区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盟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各设区的市、计划单列市和自治旗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记者 章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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