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召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林少春主持会议,副主任段志强、和彦苓,秘书长施文学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61人,现场和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出席会议51人,符合法定人数。 通过会议议程后,会议听取了段志强作的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 会议原则通过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表决通过了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关于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表决议案办法(草案)。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自治区十四届人大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关于设立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