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今年前8个月,自治区本级共批复节能审查项目98个,总投资2420亿元,其中通过能耗强度标杆值政策批复的项目有83个、占比85%,总投资2031亿元。 节能审查是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科学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源头性举措,也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近年来,内蒙古在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推动完成“十四五”节能进度目标的同时,着力强化用能要素保障,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以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出台了一揽子政策措施,以节能审查为抓手,科学有序推动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取得了积极成效。2021-2022年,全区能耗强度累计下降11.4%,完成“十四五”目标进度74.6%,位居全国第五,以年均-0.7%的能耗增速支撑了年均5.4%的经济增速和13.6%的固投增速。 按照“能耗强度严格控制、能耗总量弹性管理”的要求,内蒙古创新节能审查制度,对标各盟市“十四五”能耗强度目标,按照“一市(盟)一策”原则设置新上项目能耗强度标杆值,充分保障低能耗强度项目合理用能,推动新上项目与地区能耗强度目标相衔接,有力有效破解了盟市用能空间不足、项目难上马的问题,推动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大上快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步入快车道。 内蒙古还积极优化调整“两高”政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今年前8个月,共批复“两高”项目节能审查12个,占比12%,总投资427亿元,占比17.6%,全部达到了“两个先进”(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先进标准、工艺技术装备达到先进水平),“两高”行业能效水平稳步提升,产业结构加快调整优化。 优化审批流程方面,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权限和工作流程的通知》,确定从今年1月1日起,对项目节能审查办理流程简化为在线申报、初审受理、第三方评审、审查复核和批复办结5个环节,常规办理时限缩短10个工作日,并将年综合能耗5000-20000吨标准煤的项目节能审查全部委托盟市办理。今年前8个月,全区委托盟市办理的项目共110个,总投资485亿元,全面推动节能审查工作提速、提质、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