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生态保护建设成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美丽内蒙古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迈出坚实步伐。 自治区副主席白向群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五年来,全区生态保护建设工作开创新局面、呈现新气象。生态文明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引领下,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等生态文明理念成为各族干部群众的最大共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研究出台了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系列配套政策,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各项改革扎实推进,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稳步开展,改革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力度不断加大。天然林资源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深入实施,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全面落实,自治区重点区域绿化工程持续大力推进,五年累计投入生态保护建设资金830多亿元,相当于过去30年的投入总和。生态保护执法监管越来越严。开展毁林开垦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毁草开垦专项整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对124名干部进行了严肃问责。 五年来,内蒙古生态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绿色在不断拓展,成为底色和主基调。全区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实现“双增长”。年均造林绿化面积保持在1000万亩以上,5年累计营造林5774万亩,完成重点区域绿化1037万亩,森林面积达到3.73亿亩,活立木蓄积量增加1.23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了21.03%。10.2亿亩可利用草原得到有效保护,其中划定基本草原8.84亿亩;种草保留面积连续多年稳定在5000万亩以上,2017年全区草原平均植被盖度达到44%,草原生态恢复到上世纪80年代中期水平。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持续“双减少”,荒漠化土地面积减少了625万亩,沙化土地减少了515万亩。近年来,内蒙古沙尘暴次数大大减少。2008-2012年,全区每年平均沙尘暴日数为1.6天,2013-2017年下降到每年0.5天。与此同时,河流湖泊及地表水生态在不断改善。全区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预计为66%,比2013年提高34个百分点。呼伦湖蓄水量增加1倍多,湿地面积恢复近300平方公里。乌梁素海整体水质由劣五类改善为五类标准,局部达到四类标准。环保部门大气监测数据显示,2016年,全区12个盟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314天,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6%。2017年,大气质量继续稳中见好。一个天蓝、地绿、水清、空气清新的美丽内蒙古正展现在世人面前。 白向群副主席表示,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始终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把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筑得更牢,让内蒙古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人民更开心,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坚定不移践行绿色发展,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力度,保护好绿水青山和清新清净的田园风光。继续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为生态保护建设提供制度和法治保障。(施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