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最高予以20万元的奖励。这是记者昨日从呼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的消息。 据悉,群众举报毒品犯罪活动或线索,缴获毒品10克以下,奖励300元;缴获10克以上50克以上,奖励500元;缴获50克以上500克以下,奖励1000元;缴获500克以上1千克以下,奖励2000元;缴获1千克以上10千克以下,奖励2万元;缴获10千克以上20千克以下,奖励10万元,缴获50千克以上100千克以下,奖励20万元,缴获100千克以上视情奖励不少于20万元。 举报毒品犯罪活动或线索,缴获易制毒化学品1千克以下,奖励500元;缴获1千克以上5千克以下,奖励1000元;缴获5千克以上25千克以下,奖励2000元,缴获25千克以上50千克以下,奖励5000元,缴获50千克以上100千克以下,奖励2万元;缴获100千克以上300千克以下,奖励5万元;缴获300千克以上500千克以下,奖励10万元;缴获500千克一双1吨以下,奖励20万元;缴获1吨以上视情奖励不少于20万元。 举报聚众吸食毒品人员的,查获3名以上不满5名的,奖励3000元;查获5名以上不满10名的,奖励1万元;查获10名以上的,奖励2万元。 举报其他涉毒违法犯罪线索的,根据查证情况在上述奖励幅度内视情予以奖励。 安检、旅检、货检、邮检、物流、快递等从业人员在查验工作中发现并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的,按照所缴获毒品、涉毒物品的数量及奖励标准,各地公安机关可以对提供毒品犯罪线索人员进行奖励。 其中,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毒品犯罪案件后,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奖。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起2个月内,应当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举报人直接领取奖金不便或者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凭本人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书领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举报人应当对举报行为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获取非法利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记者 齐晓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