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化 新闻 教育 科技 财经 汽车 房产 图片 生态 娱乐 体育 质监 交通 法治 能源 农牧 食药 健康 时尚

政务信息

时政报道 高层动态 政务信息 内蒙古 国际 国内 人事任免 发布解读 军事 专题 要闻 法治 观察家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重点林区和草原实施防火戒严的通告-时

来源: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5-07
摘要:当前,已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火的关键时期,为有效预防我市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现将全市重点林区和草原实施防火戒严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2019年3月25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止,对全市各重点林区和草原实施防火戒严。 二、

  当前,已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火的关键时期,为有效预防我市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现将全市重点林区和草原实施防火戒严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2019年3月25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止,对全市各重点林区和草原实施防火戒严。

  二、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划定防火戒严管制区,提出相应的戒严措施和具体要求,并按时付诸实施。在全市重点林区和草原防火戒严期间,防火戒严管制区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禁止在林区旅游景点举办篝火晚会、野炊、烧烤等活动。清明节期间提倡文明祭祀,全力排除一切火险隐患。

  三、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大火情监测力度,严格贯彻落实各项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度,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和检查落实防火工作,随时掌握防火动态,及时解决防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如遇重大火情要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扑救,确保我市森林草原防火安全。

  四、在全市重点林区和草原防火戒严期间内,防火戒严管制区内一切活动必须服从防火工作大局,听从各级防火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确需进入防火戒严管制区内的单位及个人,须经旗县级以上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或其授权部门批准,并接受防火安全教育、签订防火合同、领取防火通行证;机动车辆必须安装有效防火装置,自觉接受防火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

  五、要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科学防火”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消结合”的方针,将扑火骨干力量部署到防火第一线,时刻保持备战状态,切实做好扑救火灾各项准备工作。

  六、在全市重点林区和草原防火戒严期间,对防火措施整改不到位、违反规定擅自进入防火戒严管制区用火、过失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故意纵火、不服从扑救人员指挥、影响扑救火灾的,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情节严重的给予有关单位或个人行政处罚,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9年3月19日

责任编辑:

最火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