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牵头的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近日正式启动,自治区工商局、发改委、教育厅等23个执法部门将无缝对接,整合全区消费维权工作资源,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消费事件,组织开展对消费侵权热点、难点问题的综合治理。 据介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工作规则》,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在自治区政府领导下开展以下工作: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并推进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政策、措施;指导、督促、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消费事件;加强各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推动开展消费侵权热点和典型违法行为的查处;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