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左后旗人民检察院一行人来到海鲁吐镇哈拉乌苏嘎查,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包某某发放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包某某说:“感谢检察机关帮助我们家解决了大难题,让我对未来生活有了希望。我决定养殖基础母羊提高收入,走产业脱贫之路。” 2018年,包某某因交通事故导致肢体三级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经法院判决包某某应获民事赔偿42.8万余元,因肇事人家中无可供执行财产,包某某有27.2万余元赔偿尚未得到,后续巨额医疗费用无力承担。 今年7月,后旗人民检察院干警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包某某由于遭受犯罪侵害,生活陷入困境且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其情况适用国家司法救助特征。该院干警及时告知他向有关检察机关提出司法救助的权利,包某某随即向该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在收到当事人递交的申请后,后旗检察机关迅速与当事人所在乡镇联系,多次入户了解情况,调查核实申请人的生活状况。通过认真查证,该院承办检察官认定其条件符合《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经提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认定包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为其申请到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检察机关将定期跟踪回访该案件,并持续关注包某某获得司法救助金后的生活状况。 司法救助是一项关注民生、温暖民心的“爱心工程”。近年来,后旗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精准服务脱贫攻坚战,将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大局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司法救助资金对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生活上的帮扶作用。2016年以来,共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5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1万元。检察机关通过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让人民群众在危难之中感受到检察温情,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检察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