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内蒙古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规划(2013—2020年)》,促进产业技术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设立蒙古自治区工程实验室?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实验室是为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突破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点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装备制约,强化对自治区重大战略任务、重点工程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依托骨干企业、转制科研院所或高校等设立的研究开发实体。 (二)工程实验室受哪些组织管理,这写些组织有哪些责任?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是组织指导部门,主要负责:(1)制定工程实验室有关政策,发布建设领域,指导工程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2)组织工程实验室评审、认定等工作。(3)组织工程实验室的运行评价。 内蒙古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部门,计划单列企业集团是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主要负责:(1)组织本地区或所属单位工程实验室的申报和管理。(2)负责工程实验室的运行监管。(3)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稽察、审计、监察和检查等各项工作。(4)通过相关安排支持其发展。 工程实验室建设单位,主要负责:(1)按照有关批复文件的要求,建设工程实验室。落实工程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的支撑条件,筹措工程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经费,保障工程实验室正常运行。(2)承担自治区有关部门委托的研发任务,保证工程实验室的开放和共享,为自治区相关重大科技攻关任务、重点工程提供研发和试验条件。(3)按照有关要求向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和工程实验室的运行情况。 (三)申请工程实验室应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申请单位应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的研发,具有主持自治区重点科研项目的经历,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2)申请单位应在本领域具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和相应的技术创新团队,拥有一批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3)提出的工程实验室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目标合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4)符合国家、自治区其他相关规定。 (四)申请工程实验室流程? 拟申请工程实验室的单位,应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建设领域等要求,编写申请报告,报相应主管部门审查。 主管部门认真审查本部门(地区)所属单位提出的申请及提供的相关文件材料,将符合要求的工程实验室申请报告(纸质材料一式5份,电子版1份)及相关申报文件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根据申请工程实验室应符合基本条件对报告进行评审,必要时征求相关部门和地方的意见,个别实地考核。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在对工程实验室申请报告进行综合研究后审核批准,正式发文认定为“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实验室”并授牌,认定文件同时抄送相关部门。 (五)对已申请的工程实验室申请如何进行监督管理? 工程实验室实行运行情况年报制度。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时将年度运行总结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年度运行报告主要包括科研基础设施与条件运行状况、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技术研发重大进展以及其它相关情况和建议等。主管部门将上年度运行总结报告审核、汇总后于每年4月底之前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工程实验室实行优胜劣汰、动态调整的运行评价管理机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每两年委托相关中介机构对正式认定的工程实验室进行一次运行。工程实验室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完成重大科技攻关任务和重点工程相关研发工作的情况;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以及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研发试验设施建设和利用情况;产学研合作以及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工程实验室建设单位对工程实验室的保障作用等。 工程实验室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被评为不合格的工程实验室,将予以撤销。对于评价得分65分至60分(含60分)之间的工程实验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提出整改要求,并由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整改。整改时限不超过6个月,整改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申请再次评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评价结果予以公布,并将其作为工程实验室管理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