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9日在京闭幕。2018年是乡村振兴战略开局之年,年末召开的这次重要会议研究部署了哪些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下一步如何发力?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有关专家,深入解读会议精神。 聚力完成明后两年“三农”硬任务 会前,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硬任务,适应国内外环境变化对我国农村改革发展提出的新要求,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落实工作,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 这次会议的重要内容,就是研究落实明后两年“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硬任务有哪些?会议强调,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 同时,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头一场硬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也是会议明确的另一项硬任务。 此外,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方面,以及在农村改革、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会议也提出一系列硬任务。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叶兴庆说,把这些方面明确为硬任务,既是因为相对城市和农村其他领域来说,这些方面明显滞后,也是因为这些方面关系到农民福祉、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只有把硬任务完成好,才能切实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成色和含金量。 到2020年只有两年,完成这些硬任务需要在哪些方面聚力攻坚?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刘合光说,要统筹安排好各项硬任务,建立稳妥有序推进的激励督导机制,做到目标明确、步骤清晰、责任到位、激励相容、部署妥当、督导有力。同时,把能干的队伍部署到完成硬任务的第一线,突破硬任务的核心难点;以财政资金为引领,发挥社会资源的积极性,合理匹配项目投入。 “用两年时间完成这些硬任务是一场攻坚战,攻坚战就要有攻坚战的打法。”叶兴庆说,“必须真正把这些硬任务放在首位,尽锐出战,聚力攻坚,大幅增加投入。同时,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激发内生动力。” 聚焦部署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举措 这次会议讨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讨论稿)》。专家认为,会议讨论的这份意见,通过各项工作部署,把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进一步落到了实处。 “百业农为先,农兴百业兴,世界各国皆通此理。”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朱信凯说,“农业不是一个落后的产业,而是一个集技术、经济、政治和国家安全于一体,伴随和支撑社会发展进步的多功能型永恒美丽产业;农村也不是贫穷和落后的代名词,而是一个有山有水有希望的美丽田园和安居乐园。” 他认为,要遵循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融合城乡发展空间,优化乡村发展布局,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 同济大学经管学院教授程国强说,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最为突出的在农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也是应对国际政治经济格局深刻变化的挑战,保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支撑。 如何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去年末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已提出,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公共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这次会议讨论的文件对“四个优先”作出进一步部署。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孔祥智认为,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到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必须实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否则将拖整个国家现代化的后腿。要在资金分配、公共投资和政策制定上优先满足农业农村发展需要。同时,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增添乡村振兴新动力 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是这次会议研究的重点内容之一。会议提出,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专家表示,我国改革是从农村拉开序幕的,对农村改革作出新部署,既是对改革开放40周年的最好纪念,也是促进乡村振兴的迫切需要,将为农业农村现代化继续增添新动力。 李国祥认为,在守住底线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作用,有助于集约节约使用农村土地,提高农地配置效率,打破农地要素瓶颈制约,激活乡村振兴其他资源要素,促进农村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发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应调动广大农民探索创新的积极性,既不能因为担心失败而捆住基层手脚,又不能盲目突破红线底线走上歪路。 朱信凯最看重粮食安全战略的转型与改革。他说,粮食安全始终是关系国家自立、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我国城乡居民食物消费结构已发生深刻变化,要在确保粮食产量不下滑、结构更合理、质量有保障的同时,强化棉油糖、肉蛋奶、果菜茶、水产品的综合供给能力,不断完善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的政策体系。 刘合光表示,新一轮农村改革要坚持四条标准:一是契合农业和农村特点,实事求是推进改革;二是兼顾国家、集体、农民三者利益,通过改革增强国家综合实力、集体可持续发展能力、农民获得感和幸福感;三是调动农民积极性,让农民真正成为农村改革的主人;四是解放农村社会生产力,破除阻碍发展的各种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