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在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和能力。通过,切实补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短板。 武汉市从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污泥、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5方面入手,着力提升垃圾处理处置能力。提出到2020年,全市生活垃圾处理保障能力达到2.28万吨/天且无害化处理率城区保持100%、农村达到95%以上,建筑弃土总消纳容量达到4500万立方米且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60%,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且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新增工业危险废物和有毒有害垃圾处置能力560吨/天、医疗废物处置能力60吨/天。 同时,在管理模式上创新,按照属地化、市场化、智能化要求,建成信息监控平台,完善监管监测,坚持以就地消纳为主,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尝试实行有偿分类清运和市区财政共担机制,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