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时节,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以下简称大理州)云淡风轻、阳光明媚,洱海流域湖畔公路边盛开的格桑花美丽迷人,与倒映在湖面碧波上的蓝天白云、绵延苍山相映成趣。洱海的自然美景令人陶醉,洱海保护治理取得的成绩同样让人精神振奋。 生态环境部发布的通报显示,2018年洱海水质为优、中营养,与去年同比有所好转,全湖水质7个月达Ⅱ类。大理州环保局局长谭利强认为,这是大理州全面打响以洱海保护治理为重点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这个成绩来之不易。 落实“八大攻坚战”部署,构建七大体系 面对洱海保护治理的严峻形势,云南省委、省政府于2016年11月作出“采取断然措施,开启抢救模式,保护好洱海流域水环境”的部署,启动实施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 2018年11月,省委、省政府再次作出坚决打赢洱海保护治理环湖截污治污、生态搬迁、矿山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河道治理、流域生态修复、过度开发建设治理、水质提升改善等“八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 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理州举全州之力,以构建七大体系(科学的规划体系、完备的工程体系、绿色的发展体系、规范的管理体系、高效的技术体系、严格的责任体系、健全的资金投入体系)为抓手,全面打响以洱海保护治理为重点的污染防治攻坚战。 大理州精心编制洱海流域可持续发展规划、洱海流域空间规划。坚持一次规划、分期分块实施的原则,推进洱海生态环境保护水岸线、绿化线、禁建线“三线”划定工作,涉及生态搬迁的1806户房屋主体已全部拆除,全面启动水岸线、绿化线退房还林还湖还湿工作。 实现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治理面源污染 投资78.05亿元构建起覆盖2565平方公里洱海流域范围,从农户到村镇、收集到处理、尾水排放利用到湿地深度净化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实现了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并且在全流域建成城镇和农村雨污分流的截污体系,国内尚属首例。 新建和原有的截污治污工程设施并网运行后,共有城镇污水处理厂19座,分散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38座,日处理能力达到23.9万吨;污水收集管网3064.58公里,化粪池12.03万个,尾水塘库92座,生态湿地2.76万亩。 制定《关于开展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打造“洱海绿色食品牌”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8项配套措施文件并严格实施。截至目前,减少大蒜种植10.18万亩,外调消化含氮磷化肥1.8万吨,推广商品有机肥2.3万吨,高毒高残留农药实现全面禁售禁用,推广绿色生态化种植20.54万亩。 坚持依法治湖,启动洱海保护治理条例修订,制定出台洱海流域《餐饮服务业管理办法》《乡村民宿客栈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推行“乡镇初审、市级复核、乡镇审批”的农村住房联审联批制度,规范洱海流域农村建房审批,保住水生态用地。 加强科技支撑 制定河湖长工作制 聘请中国科学院、上海交大等10个科研单位21名湖泊治理专家,组建洱海抢救性保护行动科研和专家咨询团队,建立洱海保护专家联席会议制度,开发建设大理洱海监控预警信息管理平台,为洱海保护治理决策提供科学的技术支撑。 建立起州、县市、乡镇(街道)三级督察体系和州、县市、乡镇、村、组五级河长体系,因地制宜建立“双河长”“沟渠长”“岸线段长”制。制定出台12个河湖长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对洱海27条入湖河道实行分段管理、分段考核、分段问责,以水质结果倒逼河湖长制工作责任落实。成立由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了州、县市一线洱海保护治理及流域转型发展指挥部,派驻16支驻乡镇工作队在一线开展工作。各级组织人事和纪检部门在指挥部设立专门工作组,对洱海保护治理工作进行一线监督执纪。派驻16支驻乡镇工作队,一线开展工作。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大省、州、县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向市场借力。“十三五”以来,累计投入洱海保护资金162.91亿元。 谭利强认为,通过坚持不懈努力,洱海保护治理初步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成效:洱海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洱海流域绿色发展模式初显雏形,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全民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增强。 目前,洱海水质下滑趋势得到遏制,2018年Ⅱ类水质月份比2016年增加了两个月。蓝藻水华滋生势头得到控制,全湖没有发生规模化蓝藻水华。湖内水生态发生积极变化,全湖水生植被面积达到32平方公里,占湖面的12.7%,为近15年来最大面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