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江苏省响水县天嘉宜化工“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从即日起至4月30日,将在全区开展涉危险废物及废弃危险化学品利用、处置单位环境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和进一步消除事故及环境风险隐患。 本次环境安全大检查采用企业对标自查、各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全面检查、自治区生态环境部门抽查方式开展。其中,县级生态环境部门重点检查企业上报的环境风险隐患是否按要求进行了整改,是否还存在未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对新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要报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挂牌督办,将开展自查不力的企业纳入重点环境监管对象;地级市、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部门要重点抽查辖区涉危险废物及危废经营单位等重点企业、近3年来发生过环境安全事故的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环境安全隐患问题一律依法立案处罚,情节严重的,可提请纳入失信“黑名单”。 本次检查内容涉及企业资质合法合规情况和企业设施运营情况。其中,企业设施运营情况检查共涉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是否存在超期贮存危险废物的情况;是否存在不按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规模经营;是否按法律规定,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如实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相关资料;是否定期对处理处置设施、监测设施、安全和应急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并能够保障正常运行和使用等13个重点领域和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