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2日讯(记者 刘潇潇)今日,主题为“创新监管合作发展”的2016年中国特殊食品合作发展国际论坛在京召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三司副司长张晋京对我国保健食品的立法工作进行了介绍,并指出,保健食品立法目前依旧存在一定难度。 张晋京指出,食品和药品的管理是有所不同的。“食品重点是在考虑风险因素,对健康造成的影响,药品可能还会考虑到它的疗效的问题。同时保健食品跟其他普通食品也有所不同,因为保健食品除了基本的安全要求一样以外,它也要考虑到保健的功效问题。” 他指出,在保健食品立法时既要考虑其安全风险,也要考虑其增进健康或降低健康危害的作用,要在这两个考量中要找到一个平衡点,因此原料使用和保健功能成为立法的两大重点。 在谈及对保健食品立法的焦点问题时,张晋京指出,不通过上市评价、依据目录来对功能食品进行管理,暂时还存在难度。“植物来源非常复杂,受到地域、采摘时间等方面影响,因此完全标准化有一定难度。” 据介绍,在新《食品安全法》实行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与法治部门配合制定了实施的条例,同时在本系统培训,适应法规对监管的需求,发布了一系列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功能食品进行更加细化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