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召开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推进会及分析应用系统视频培训会。通报了国家普查办集中审核反馈问题和自治区普查办数据审核结果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按照普查时序进度和技术规范,按时间节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数据审核与整改工作。会议强调,普查工作入户调查及产排污量两项任务完成之后,目前已经到了数据审核与整改的关键时期。全区各级普查办要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严、真、细、实、快”的要求,高度重视当前阶段的数据审核工作,针对审核中出现的问题,强化工作责任,不等不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主动做好数据库清理和数据质量提升,认真抓好整改工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工作基础薄弱的地区要向先进地区看齐,迎头赶上,补齐差距和短板,跟进全国污染源普查整体工作节奏。 会议要求,要按照国家和内蒙古有关普查质量管理文件要求,实施覆盖普查全过程、全员的质量管理制度,落实各级普查机构普查数据质量管理责任;要按照国家和内蒙古关于开展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和质量核查工作要求,做好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和质量核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强化责任落实和工作督办,认真开展审核工作,形成任务和责任清单,对不认真落实普查数据质量管理责任、不认真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将采取通报、发督办函、约谈等方式进行督办;做好普查数据审核汇总阶段的保密管理工作,确保本级普查成果在公布前不为第三方获取,防止因数据泄露或不正当使用而引发舆论炒作;导致调查对象商业秘密泄露,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按照普查办印发的有关档案管理办法体系,尽快组织开展好档案整理工作。 按照工作部署,内蒙古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将集中各盟市普查办技术力量,分三期,重点围绕污染源名录是否全面;各类调查对象基本信息、活动水平和排放信息是否全面真实准确;区域和行业活动水平指标和排放量汇总数据是否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一致等内容,针对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合理、行业排放总量不合理、核算污染物种类漏算等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集中审核,做到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污染源信息审核全覆盖。同时,审核结果和整改情况将作为评价各级普查机构数据质量管理责任落实的主要依据。 会议上,还进行了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普查分析应用系统培训,技术人员就系统功能进行了详细介绍和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