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20日开始,由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内蒙古普查办”)成立的一个视频和两个现场三个验收组按照分工分别对12个盟市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展开验收,截止4月24日,内蒙古对12个盟市的验收工作全部结束。 4月20-22日,以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巡视员张树礼为组长的第一验收组通过远程视频对呼伦贝尔市、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5个盟市的视频验收工作。 4月23日,以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处处长韦和章为组长的第三验收组在完成对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的验收后,对该组负责的最后一个盟市—乌海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了验收。 4月24日上午,以内蒙古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苏金华为组长的第二验收组现场验收呼和浩特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情况。完成对呼和浩特市的验收工作后,第二验收组负责的鄂尔多斯市、包头市、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4个盟市的验收工作全部完成。 验收工作中,验收组听取相关盟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情况汇报。根据国家和内蒙古的要求,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验收工作细则表》明确的验收内容,详细查阅盟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相关文件资料,并随机抽取查阅相关旗县市区的文件资料,对标对表进行逐项验收。针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验收组现场与相关人员进行细致沟通交流,对进一步完善相关文件资料提出意见建议。 完成对呼和浩特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验收工作后,内蒙古提前全部完成对12个盟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