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夯实普查工作基础,扎实推进内蒙古自治区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内蒙古召开自治区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清查技术规定培训班,对全区360余名参与普查工作的技术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会议强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国务院决定开展的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要深刻认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性,认真贯彻环保部李干杰部长“严、真、细、实、快”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前谋划,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安排,加强协调配合,扎扎实实把普查工作方案落实到位,切实全面做好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培训班上,详细介绍了全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对全区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清查技术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重点围绕普查清查技术规定解读、普查方案与数据处理方案解读、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实施方案及筛选初测技术路线、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选聘及管理指导意见解读、第三方机构参与普查方式解读、生活源锅炉普查技术规定解读、市政入河(海)排污口普查技术规定解读等内容进行了培训,期间还组织各级普查办负责人进行座谈,就普查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疑点问题进行研讨交流。(李俊伟 纪亚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