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上午,呼伦贝尔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呼伦贝尔市2017年环境质量状况及2018年环保重点工作部署情况。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辉天主持,市环保局副局长吴俊军通报相关情况。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呼伦贝尔日报社、呼伦贝尔新闻网、呼伦贝尔市广播电视台、海拉尔区新闻中心、鄂温克旗广播电视台、呼伦贝尔发布等媒体参会。
据悉,2017年,呼伦贝尔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8.4%,同比提高了1.2个百分点。全市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33.3%,6项监测指标浓度平均值全部达标,空气质量排在12个盟市首位;全市26个重点河流水质监测断面,20个断面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占比76.9%,同比提高了2.8个百分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首战之年。全市上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顺利通过,污染防治攻坚战首战告捷,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态环保目标打牢基础。主要目标是: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稳中趋好,中心城区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0%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保持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地表水监测断面优良比例达到52.9%以上,劣V类断面控制在5.9%以内,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持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按照思想不松、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要求,重点完成2017年度8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抓好2017年度2项延期整改任务和2018年度2项限期整改任务的跟踪督办。加快推进持续整改的9项整改工作,争取在2018年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市委政府要求,整改办针对各旗市区整改进展情况和突出环境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核查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为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做好各项准备。 二、推动实施两项环保制度改革 一是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安排部署,完成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生态环境局组建工作。二是做好环境保护“费改税”改革工作。建立完善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配合机制,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环境违法和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确保“费改税”制度顺利实施。做好“费改税”后与财政环保投入的衔接工作,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将原来由排污费安排的环保支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力度不减的原则予以充分保障。 三、坚决打好“水、土、气”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年度工作方案和重点任务清单,针对重点区域流域、重点行业企业、重点环境问题落实治理措施,组织工程项目,全面打好“水、土、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持续开展清水行动。围绕呼伦湖综合治理,加快呼伦湖流域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步伐。抓好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呼伦湖流域生态环保执法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交办的31个问题整改到位。全面落实河长、湖长制,建立水质恶化预警通报、部门会商制度,定期开展水环境形势分析,及时采取督办措施。编制实施不达标水体限期达标方案,重点推进额尔古纳河、海拉尔河治理。狠抓工业污染防治,自治区级以上工业园区必须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和在线监控设施,完善水环境管理档案,实现“一园一档”严格管理。全面整治农村牧区环境,完成16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必须全部搬迁或关闭。加大饮用水源地建设保护力度,对已经完成整改的59个农村牧区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回头看”,督促旗市区政府依法公开饮水安全状况信息。 二是全面实施净土行动。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启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地块调查工作,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和负面开发清单,加快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督促北方药业、东能化工、驰宏矿业、大庆油田、金山矿业、中国黄金集团6家重点自治区监管企业在今年7月底前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并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督促指导扎兰屯市、牙克石市、额尔古纳市、阿荣旗、鄂伦春旗、莫旗6个产粮(油)大县编制实施《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从今年起,全市新改扩建项目执行重金属特别排放限值,已建项目年内完成提标改造。强化危险废物管理,督促所有产废企业建设危废暂存库。加强进口废物监管,坚决禁止洋垃圾入境。 三是不断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果。全面淘汰海拉尔城区剩余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继续推进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对华能伊敏煤电公司2台60万千瓦火电机组、鄂温克电厂1台60万千瓦火电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将所有固定源纳入环境监管,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部安装烟气在线监控,实现联网上传数据。加大原煤散烧污染治理力度,计划到今年年底全市原煤散烧量较2015年削减35%以上。严格秸秆禁烧监管,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加快旗市区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新左旗、新右旗、鄂温克旗、陈旗、扎赉诺尔区在年底前建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 四、完成四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配合自治区科学合理划定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对重要生态功能区域实施强制性严格保护。正确处理好红线划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在应划尽划、应保尽保的同时,为地方发展预留一定空间,力争红线划得好、守得住、有效益。积极争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做好与生态红线区管护补偿政策的衔接工作。二是开展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根据自治区整体进度安排,上半年完成清查建库工作,下半年完成入户调查、数据填报、审核汇总和质量评估。通过普查,全面准确地摸清我市各行业、各领域污染源分布和排放情况,建立并逐步完善各类污染源档案。三是完成16个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建设任务,进一步提升我市环境监测能力和自动预警水平。四是开展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力度,选取基础条件好的旗市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