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今年自治区政府按年度下拨资助资金共20676万元,19167名困难大学生受到资助,完成2018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工作。 据了解,今年内蒙古救助低保困难家庭学生13802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5202人、孤儿163人,涵盖全日制本科9264人、全日制专科9903人。根据今年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民政厅扶贫办关于实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意见》要求,从2018年秋季学期开始,进一步完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政策,调整和改进资金发放机制和发放办法。对录取到普通高校且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和孤儿的学生,由一次性资助3万元、4万元转变为本科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助1万元,累计资助不超过4万元,专科每学年资助1万元,累计资助不超过3万元。 此次教育专项救助,有效解决了贫困大学生上学难的问题,确保了每一名大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对进一步减少因学致贫困难家庭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