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 艳)日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这是继《呼和浩特市“十三五”时期质量发展规划》之后,又一指导质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将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地区质量总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发挥重要作用。 《意见》从质量目标、质量基础、技术创新、品牌建设4个方面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质量发展从工作目标,明确了五大主要任务,一是加强质量法治建设;二是提升质量发展基础;三是服务企业技术创新;四是完善质量发展机制,四是优化质量发展环境;五是实施质量提升工程。 《意见》强调,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把质量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位置,把质量发展目标纳入本地区、本行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贯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认真组织实施;要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责、监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的质量责任体系,形成质量共治格局;要完善配套政策,充分运用财政、金融、税收、科技、政府采购等政策措施,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支持;要强化检查考核,开展对各旗县区、各部门质量工作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切实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引导全市健康有序开展质量强市、质量强旗(县、区)、质量强企活动。 《中国质量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