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十三五”时期质量发展规划提出 质量成果惠及全民 共建质量共治格局 本报讯 (记者李 艳)1月16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呼和浩特市“十三五”时期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到2020年,全市质量基础工作达到较高水平,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质量发展机制更加完善,技术创新和品牌竞争能力显著增强,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体居民,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形成质量共治的工作格局。 《规划》细化了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管理质量和品牌建设的具体指标。在产品方面,主要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规模以下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工程方面,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交通建设工程交工验收率达到100%,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服务业方面,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管理质量方面,开展《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宣贯培训企业500家(次),导入卓越绩效经营模式企业75家以上;品牌建设方面,中国质量奖获奖企业2家,新增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企业6家,新增呼和浩特市质量奖企业20家,培育形成5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知名品牌,50个以上具有国内市场竞争力的内蒙古品牌,新增驰名商标1件,新增著名商标4件,国家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3家,国家级标准化服务试点3家,自治区级标准化示范项目不少于5项。 《规划》还明确了七大主要任务、六项质量提升工程和四项保障措施,以此推动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 《中国质量报》 |